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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积水不减速 长沙交警开出今年首张罚单
华声在线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 11:30
华声在线 2021年08月13日 11:30

  下雨天在路边,被疾驰而过的小车溅得满身是水,这样的经历相信很多人都遭遇过。长沙一司机在开车经过漫水路时没有低速通过,溅起巨大的水花,将多名在公交站台等车的市民衣服打湿。长沙交警芙蓉大队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罚款100元处罚决定。

  这是长沙交警开出今年首张行经漫水路不减速的罚单。

  8月4日,一名市民来到芙蓉交警大队举报,称自己在公交车站台等车过程中,一辆黑色小车疾驰而过,将积水溅到了自己一身,希望交警对该不文明驾驶员进行处罚。大队立即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调取监控视频确定了该车的违法事实后,确定了该台“不文明”车辆信息。随后民警电话联系了该车辆驾驶人,通知其到芙蓉交警大队进行处理。

  8月5日,杨某来到芙蓉交警大队,观看了监控视频后,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称当天因为着急接孩子所以车速过快,导致将积水溅了公交站台的市民群众。接受了相关处罚后,驾驶人也想通过交警向当时受到困扰的市民表示歉意,并希望更多的车辆驾驶人引以为戒,在行经积水路段时减速慢行,避免给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带来困扰。

  民警对驾驶员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1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这也是今年长沙交警开出的首张行经漫水路不减速的罚单。

  长沙交警提醒,遇路面有积水时,驾驶员不要左右躲闪、突然制动,也不要高速驶过,导致水花飞溅,影响周边机动车和行人正常通行,应该提前放缓车速,缓慢通过。行经积水路段加速通过,不仅容易将积水溅到周边市民群众,更是严重影响城市交通文明形象,也存在引发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

【编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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