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开展为期3个月的畜禽养殖污染地毯式排查整治,加大对规模畜禽养殖行业的巡查力度。近日,省生态环境厅通报3起畜禽养殖污染类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今年4月,娄底市新化县某农牧有限公司因偷排养殖废水和未按规定利用或处置猪粪渣被查处。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48.27万元,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实施行政拘留。目前,该公司已拆除废水处理站所有暗管,将排放的废水抽回积粪池,对粪污浓度高的农田土壤进行清理,并升级改造污染防治设施。
今年5月,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执法人员在对衡南县某农牧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公司存栏5万多头生猪,西侧下风向异味明显,查为氨和硫化氢等废气恶臭污染物超标排放。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对其处以28万元罚款,并要求采取加大除臭剂喷洒频次、更换实心围挡、在氧化塘及应急池加装喷雾设施等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后监测显示,该公司氨等废气恶臭指标均已达标。
今年3月,常德市生态环境局石门分局执法人员对石门县某种猪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该种猪场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自主验收即投入生产活动。根据有关条例,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实施“双罚制”,对该种猪场所属公司处以罚款46万元,对种猪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11.6万元。目前,罚款已缴纳到位。该种猪场已于5月27日完成自主验收。
“上述三起案件都具有典型意义。”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将通过集中排查整治,不断加大对畜禽养殖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实现养殖行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