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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银行贷款“三查”不到位等被罚370万
中新经纬 发布时间:2026年02月09日 16:30
中新经纬
2026年02月09日 16:30

  中新经纬2月9日电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37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截图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到位,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等,对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罚款370万元;对徐志勤、傅强、吴笛、孟怀谷警告;对程少伟、季强松、陆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对高侃、陈晨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年。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介绍,金华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目前在浙江省内设有营业网点114个,员工2300余人,分别在杭州、嘉兴、湖州、温州、台州、衢州、义乌设有7家分行,在金华磐安县发起设立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中新经纬APP)

【编辑:黄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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