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政策进行解读。《若干意见》围绕研发创新、监管体系、临床应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17条具体举措,着力完善政策支撑体系,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生物医药产业是大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健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发展机制。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各地推进产业发展和监管改革明确方向。
为深入落实国家政策部署,加快湖南“4×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实现药品高水平安全与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直相关单位,经过前期调研、政策梳理、需求征集、座谈交流和考察学习,广泛吸纳各方意见后起草形成《若干意见》。2月9日,《若干意见》经湖南省人民政府第8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月24日正式印发实施。
《若干意见》对标国家政策精神、贴合湖南产业实际,具有鲜明地方特色,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构建研发创新支持体系。支持生物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择优支持有临床价值的在研品种;支持细胞和基因研究,鼓励加速前沿技术临床转化;助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延续创新成果产业化“后补为主”的务实导向,按品种给予企业一次性奖补,精准激励企业推进创新产品落地。
构建适配产业发展与安全需求的监管体系。提升审评审批支撑能力,增强检验检测支撑能力,促进数据应用,深化监管体系建设,提高药品监管和服务医药产业发展能力。
构建创新产品应用支撑体系。推进创新药品、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运用,对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通过医保杠杆推动创新产品临床普及,形成“研发创新—产品落地—临床运用”的良性循环。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若干意见》既对标国家政策导向,也充分结合湖南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通过创新激励、监管优化和应用推广等举措,进一步完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生态,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制度支撑。(肖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