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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立法筑牢地质灾害防治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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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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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山地丘陵广布,地质灾害隐患点多面广、突发性强,如何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效果,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湖南以法治方式予以应对。

  9月24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介绍。

  “作为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条例为地质灾害防治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戴少一介绍,条例着力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全方位责任体系,将“点面双控”的有效经验上升为法定要求。同时坚持源头预防、关口前移,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风险区双控体系,实施动态调查识别、监测预警、工程治理等措施,条例还聚焦“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推动构建全链条监测、预警、传递、响应工作机制,构筑人民防线。

  农村切坡建房安全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基层群众十分关心的民生问题。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谷本华介绍,条例着力把好“选址关” “建设关” “治理关”,明确居民自建住房应当避开临坡临崖等隐患点和极高、高风险区,严格管控切坡行为,对已形成切坡、存在潜在风险的住房,督促采取修建截排水沟、挡土墙、削坡卸载等工程措施,逐步消减风险隐患。在避险搬迁推进方面,条例明确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区域人员,规范搬迁管理,强化安全保障,确保搬迁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让群众搬得放心、住得安心。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李林山表示,下一步,将强化源头防控,从源头上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闭环落实预警响应处置,分类实施工程治理与风险消减,织密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网络,做好避险搬迁,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条例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全面提升我省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全媒体记者 郭宸 见习记者 肖子欣)

编辑:【黄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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