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获悉,省公安厅联合省财政厅、省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湖南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简称《办法》)的通知,对打击毒品犯罪、治理严重毒品问题有特殊贡献的举报人,一次性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办法》共20条,对举报人、举报受理机构等进行了界定,详细规定了举报奖励条件、奖励标准、支付方式、保密要求、需要追责的情形等,明确了举报奖励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监督和检查等要求。
《办法》明确规定,对举报人进行奖励,应当综合考虑举报人提供线索、信息的详实准确程度,侦破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的性质,缴获涉毒物品的种类、数量、纯度,追缴毒资的数额,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等情况,按照相关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办法》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