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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透析慢特病门诊医保拟出新规,有意见快来提

湖南透析慢特病门诊医保拟出新规,有意见快来提

  湖南肾病透析患者门诊报销将迎来政策升级,6月2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官网了解到,该局发布《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门诊透析治疗)慢特病门诊待遇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规进一步拓宽慢性肾衰透析治疗保障范围、统一全省报销标准、优化异地就医结算规则,切实减轻全省参保肾病患者长期就医经济负担,广大市民可在6月15日前反馈意见建议。

  据介绍,湖南近年来陆续出台多项相关政策,以《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慢性肾功能衰竭(血液透析治疗)慢特病门诊待遇实施办法(试行)》为代表,基本实现门诊慢特病相关政策统一,但结肠透析等治疗项目的医保保障政策尚未全省统一。

  本次《意见稿》将慢性肾衰门诊治疗细化划分为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结肠透析、药物治疗四大类型,覆盖肾病患者从保守药物治疗到各类透析治疗的全病程门诊需求,不同病情、不同治疗方式的患者均可享受对应医保专项保障。

  《意见稿》明确,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结肠透析、药物治疗在医保结算标准内不设起付线,医保目录内费用不设先行自付比例,报销不区分在职、退休人员,职工医保报销90%,居民医保报销80%。

  其中血液透析慢特病门诊待遇继续实行按月度定额结算,由各市州组织本地医疗机构通过集体谈判确定定额标准。定额结算标准以内,按实际门诊医疗费用结算;超出定额标准的门诊费用,由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意见稿》清晰划定四类治疗的参保准入标准,依据患者慢性肾病病史、肾小球滤过率检测指标及临床诊疗需求精准划分,避免保障错位。确诊慢性肾衰(透析)的参保人员,可同步享受其他慢特病门诊医保待遇;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结肠透析、药物治疗四类待遇不可叠加享受。

  针对透析患者异地就医痛点,本次新政优化异地结算规则,破除省内就医壁垒。全省血液透析医保定点机构资格省内互认,患者省内异地就医统一按就医地月度定额标准结算;省外异地就医,报销限额参照参保地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异地联网直接结算不降低既定报销比例。

  无法实时联网结算的特殊情形,参保人可按规定申请手工报销,破解以往异地透析报销烦琐、各地标准不一的难题,方便异地居住、务工的肾病参保患者就医。

【编辑:黄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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