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起,湖南中药配方颗粒取消加成
公立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 中药饮片不收取调剂费
8月26日,记者从湖南省医保局获悉,《关于全面实施中药配方颗粒零差率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经下发,明确9月15日起,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价,实行零差率销售,按实际购进价让利群众。同时明确新规:中药饮片不得收取配方颗粒调剂费,杜绝重复收费、乱收费现象。
202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所有药品须通过省级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全部实行零差率销售,中药配方颗粒纳入统一改革范围。政策发布后,全国多省市陆续落地配套举措。此次湖南正式出台落地细则,全面取消中药配方颗粒加成,严格落实国家药品降价惠民政策,切实降低群众中医药就医负担。
不同于多数省份“零差率+收取调剂费”的通用模式,湖南此次政策进一步细化收费规则、收紧收费口子。《通知》明确规定,破壁饮片、精制饮片、超微饮片、超微粉等各类中药饮片品类,一律不得收取中药配方颗粒调剂费,全部沿用原有价格政策。新规清晰区分传统饮片与配方颗粒收费标准,彻底解决品类混淆、重复计费、过度收费等乱象。
据了解,此次新政落地有两大民生利好:一是中药配方颗粒彻底零加价,医院进价多少、患者就付多少,直接减少日常调理、慢病中药费用支出;二是划清收费红线,堵住隐性收费漏洞,让中医药诊疗收费公开、规范、可追溯。
湖南省医保局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做好政策落地监管,规范全省公立医疗机构中医药收费行为,让老百姓享受到更平价、更透明、更安心的中医药服务。■全媒体记者 李琪 通讯员 马紫洋
编辑:【黄诗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