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体育事业发展需求,壮大体育人才队伍,激发体育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近日,湖南省人社厅、省体育局联合制定出台《湖南省体育系列职称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教练、防护师分设职称,破除“四唯”重实绩
《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评价标准,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将考察重点聚焦于体育专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对于主要从事教练工作的人员,着重评价其提升执教对象运动水平的能力;对主要从事运动防护工作的人员,则着重评价其开展运动损伤和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和康复的能力。职称设置方面,体育专业人员职称分为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两大专业类别。其中,教练员涵盖竞技体育教练员、体能教练和群众体育教练员,主要负责体育项目训练和指导、运动员培养训练以及指导群众参与全民健身活动;运动防护师主要从事运动损伤和疾病预防、评估、急救、治疗、康复等工作。
职称级别上,体育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又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具体而言,教练员职称名称依次为初级教练、中级教练、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运动防护师职称名称分别是初级运动防护师、中级运动防护师、高级运动防护师、正高级运动防护师。
值得一提的是,原三级、二级教练对应新办法中的初级教练,原一级教练对应中级教练,原高级教练、国家级教练职称名称保持不变,取得初级职称的时间自取得原三级教练职称算起。
明确各级申报条件,设立破格评审通道
申报条件方面,教练员和运动防护师各有明确规定。教练员初级、中级、高级申报条件根据学历和工作年限等制定;运动防护师申报不仅有学历专业背景要求,各层级申报也对应不同的学历、工作年限和职业资格等条件。
对于业绩突出者,《办法》设立了破格申报条件。在专业技术岗位表现卓越、贡献突出且业内认可,近3年连续考核“优秀”的竞技体育教练员,经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的同行专家推荐,可破学历或破任职资历申报高一层级职称。优秀运动队和业余训练的中级、高级教练,以及成绩突出且退役后从事体育训练教学工作的运动员,都有相应破格申报标准。
同时,《办法》也明确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的情形,包括虚假申报、材料造假、不正当行为等,以此保障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为湖南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