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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发布“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华声在线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23日 07:23
华声在线
2025年08月23日 07:23

  8月22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以旧换新”购房补贴政策实施细则》,明确补贴时限,流程以及政策适用范围,旨在规范流程并推动楼市平稳健康发展。

  政策有效期为2025年7月14日起至2026年7月13日止。其间,家庭或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以不动产权属证书注销登记时间为准),并在1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的,可获新房交易总价(不含税)1%的补贴,单套补贴金额最高3万元。

  符合条件者需向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补贴。经市住建局审核后,由其向市财政局申请资金。市财政局将按规定拨付至市交易中心对应账户,再由市交易中心统一将补贴全额拨付至购房人银行卡账户。

  申请主体须为新建商品住房的买受人,补贴金额按买受人所购新建商品住房所占产权份额比例予以核定。共同购买且均符合条件的,需共同委托一位买受人办理补贴申请、材料提交及补贴领取等相关事项。

  细则明确两类情形不纳入补贴范围:一是政策执行后同一套自有商品住房的“买进卖出”;二是政策实施后撤销网签再次购买同项目新房。已享受补贴者若需解除购房合同,须先退还补贴方可办理退房手续。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协同办理。

  该细则适用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芙蓉区、天心区、开福区、雨花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房买卖行为,望长浏宁四区县(市)可参照施行。

  “以旧换新”政策得到房企积极响应。城发恒伟、长房集团、邦泰地产、梦想置业、湖南建投等8家房企率先推出多重补贴,助力市民安居。

【编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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