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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发布排污口监管新办法 筑牢碧水防线
中国新闻网 张雪盈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14日 22:42
中国新闻网 张雪盈
2026年04月14日 22:42

  中新网长沙4月14日电(张雪盈)入河排污口是岸上污染入河的最后一道“关卡”,是水环境管理的关键抓手。4月1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4月14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解读近期印发的《湖南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李璐 摄

  作为长江经济带核心腹地,湖南是守护长江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自2021年起,湖南连续五年将入河排污口监管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重点任务与年度考核。

  2021年、2024年,湖南先后发布第7号、第10号总河长令,推动排污口“一口一档”建设与重点河湖整治攻坚;累计完成16个流域干流及重要支流、重点湖泊排查,查实1.1万余个入河排污口,基本实现监测溯源、分类整治。

  经过持续治理,湖南省建成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72座,处理能力达1194万吨每日,建成排水管网4.8万公里,“十四五”期间完成雨污管网建设改造近1万公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至70.8%,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溢流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然而,入河排污口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仍存在短板弱项。出台《管理办法》,既是固化“十四五”实践经验、补齐监管短板的现实需要,也是压实责任、精准管控、筑牢碧水防线的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明确了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的治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责任,构建“受纳水体—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单位”全过程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管理办法》还优化了分类审批体系,对工矿企业排污口、工业以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的设置实行审批管理;其他入河排污口实行登记管理。同时,将入河排污口分成重点、简化、一般监管排口,明确日常监测频次、规范化与智能化监管要求,实行差异化、精准化监管。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以《管理办法》实施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压实责任、畅通渠道、凝聚合力,共同守护三湘碧水,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完)

【编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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