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湖南新闻4月30日电 (黄龙)近日,湖北某造船公司在船台扩建施工过程中破坏了航道整治建筑物,长江岳阳航道处联合海事、公安等部门协同处置,最终涉事企业完成受损建筑物补救措施并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该公司在未提前与航道部门对接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因不清楚航道整治建筑物范围与功效,相关法律法规意识欠缺,导致施工中对大马洲高滩守护航道整治建筑物局部结构造成破坏。
长江岳阳航道处在航道整治建筑物巡查过程中发现该行为后,迅速启动跨部门应急响应机制,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向涉事公司提出正式交涉,要求立即停止破坏行为,并向海事、公安以及上级部门通报事件有关情况。同时联合海事部门多次现场办公,涉事企业承认破坏事实,承诺积极配合整改,并按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的修复方案组织施工,确保航道整治建筑物功能稳定发挥。按照长江航道局工作安排,长江航道规划设计研究院2次现场勘察,运用专业测绘技术和数据分析手段,对受损区域进行技术鉴定,并科学制定修复方案,为后续处置提供技术支撑。
值得一提的是,航道部门在此次事件处理中坚持“刚性约束”与“柔性服务”并重,一方面联合海事、公安强化执法监督,要求企业依法履行修复和赔偿责任;一方面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多次与企业协商,最终确定“修复方案兼顾航道功能与企业生产需求”的处置思路,既保障了航道安全,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
此次事件的高效妥善处置,是长江航道“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理念的生动实践,既彰显了执法合力与专业支撑的效能,也体现了航道保护与企业发展“双统筹”的管理智慧,为长江生态保护与航运安全提供了实践范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