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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少年偷骑摩托车出事故 家人要掏16万赔偿
华声在线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7日 09:04
华声在线
2023年12月07日 09:04

  12岁少年偷骑爷爷的摩托车,还载了两个同伴出门,哪知在转弯时与另一台摩托车相撞,对方受伤,对方把少年及他的爷爷起诉到法院,由于摩托车未购买交强险,少年的父母及爷爷一共需要赔偿16万多元。近日,岳阳平江法院审理了该案。法官提醒,请家长履行好监护责任,重视孩子交通安全教育。

  12岁少年骑摩托车载两人出事故

  2022年8月31日中午,岳阳人刘某骑着一台二轮摩托车行驶一处转弯地段时,恰好对面也驶来一台摩托车,车上看上去像是一个孩子在驾驶,还载着两个同龄人。刘某发现对面的摩托车往他的方向驶来时,赶紧避让,但是在避让时自己的摩托车失控,在失控的过程中撞上对方的车,两台摩托车随即倒地,而刘某也因此受伤不轻。跟刘某相撞摩托车的司机是年仅12岁的小张,他偷骑了爷爷的摩托车。

  事故发生后,小张的爷爷老张接到电话后到达现场,事故双方未在现场报警,随即刘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共用去医药费用3万多元,老张垫付了医药费用700元,交通费100元。而刘某的伤经鉴定属十级伤残。

  交警部门查明,刘某的摩托车已按规定上牌登记,且刘某有摩托车驾驶证。而小张是未成年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小张所驾驶的摩托车没有上牌,系其爷爷老张所有,老张未对该摩托车投保交强险及商业保险。由于迟迟没有拿到赔偿,刘某把小张及车主老张起诉到法院索赔。

  法院判决小张父母及爷爷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驾驶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注意操作规范,在距离小张驾驶的摩托车数米远即已失控,在失控的过程中两车相撞,刘某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操作不当,法院认定刘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小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驾驶无号牌机动车辆、超员搭载、未佩戴安全头盔,负次要责任。

  小张驾驶的事故车辆未投保交强险,因此刘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先由小张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交强险部分的损失,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经认定,小张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15万多元。法院酌情认定小张对于原告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的损失承担30%的责任。因此,小张还应赔偿刘某6515元。

  本案中,小张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因小张的父母对于未成年人擅自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未尽到监护职责,小张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小张驾驶的摩托车为其祖父老张所有和管理,老张未对该车投保交强险,未对车钥匙进行妥善保管,放任无驾驶资格的未成年孙儿驾驶无号牌机动车上路,具有明显过错,法院依法认定由老张在小张承担责任范围内适当分担30%的赔偿责任。据此,法院判决,由小张父母赔偿刘某11万多元,由老张赔偿4.7万多元,并驳回刘某的其他诉讼请求。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未成年人子女尽到应尽的监护义务,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如果未成年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此外,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出借给未成年人驾驶,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编辑:张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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