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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4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新湖南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07日 21:32
新湖南
2023年11月07日 21:32

  今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其中,湖南有4家单位(4个工作法)入选,他们分别是: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

  (“情理法融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康王人民法庭

  (“群英断是非”诉源治理工作法)

  常德市津市市汪家桥街道

  (“平安指数”促进解纷工作法)

  湘西州龙山县委政法委

  (“抓三级定三责”联动解纷工作法)

【编辑: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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