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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积分落户门槛再放宽:取消社保缴纳限制条件
中国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08日 11:23
中国新闻网
2024年02月08日 11:23

  中新网南京2月8日电(徐珊珊)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简称《实施办法》),对积分落户政策进行部分调整,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条件。《实施办法》自2024年3月10日起正式实施。

  根据《实施办法》,原申请条件中“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累计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不少于12个月”调整为“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即取消社保缴纳不少于12个月的限制条件。

  《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居住和社保加分比重,将“参保情况”和“居住期限”两个基础指标赋分方式由“阶梯式”调整为“固定式”,使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简化积分计算方式,提高落户便利性。

  《实施办法》增设租赁住房加分指标项,在加分指标中新增“租赁住房情况”指标,优化完善积分落户指标体系,进一步提升政策包容性。同等条件下,相较于原办法,《实施办法》缩短了租赁住房人员的落户时间。(完)

【编辑:黄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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