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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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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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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湖南网10月28日电 题:湖南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严峻
作者:刘晓一 褚耀华
湖南省地处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地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形以丘陵和山地为主,水系发达,地质运动频繁。该省属大陆性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降水丰沛,且时空分布不均。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调研员杨顺泉介绍,湖南是地质灾害多发省份,2000年以来,由于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造成了数百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6亿元。目前,全省有数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形势非常严峻。
地质灾害类型
专家认为,湖南省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可分为三大类:一、自然因素;二、人类工程活动;三、自然因素与人类工程活动的共同作用。
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最主要诱因是强降雨。湖南省多年来年平均降雨量达1427毫米,多的年份达到了2000毫米,暴雨经常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2003年7月8日,湘西州永顺县永茂镇出现了持续性大暴雨,不到24小时降雨量达到408毫米。7月9日凌晨6时,暴雨诱发永茂镇国土资源所后山山体滑坡。附近几座房子被夷为平地,17人被泥石流夺取生命,5人受重伤。2001年,邵阳绥宁县因为强降雨导致山洪暴发,形成8条泥石流,造成124人死亡,倒塌房屋1575栋,毁坏土地数百亩。
河流运动和植被稀少也能引发地质灾害。由于河流长期对悬崖的冲击,加之山坡上植被稀少,湘西州龙山县石羔镇龙门坎连续几年不断发生山体塌陷,农民的田土流失严重。附近民房出现地基松动,墙壁上出现多处裂缝。在河流不远处的石羔镇中心小学,记者看到操场上有多处大裂缝。龙山县国土资源局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学的围墙曾多次倒塌。
专家认为,纯粹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在湖南省并不多,大多数地质灾害形成原因是自然因素和人类工程活动共同作用的结果,比如切坡建房、修路、采石等等。
专家说,切坡建房是湖南省引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湖南多山地区,老百姓建房习惯切坡平地又未作防范,在暴雨作用下常常引起房屋坍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山区修路也极易形成地质灾害。山区修建的公路一遇上雨水天气就容易爆发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给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潜在威胁。在桑龙公路砂坝至望乡台路段,山体滑坡和高山落石非常普遍。湖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405队高级工程师周建新介绍,对一些比较明显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由于资金问题,还有很多隐患点得不到治理。
人类工程活动造成的地质灾害还集中表现在矿山。湖南省目前有8000多个矿山,历史上最多时曾达到2万多个(包括乱采乱挖矿点)。采矿造成的地表破坏,矿渣堆积等等,极大地破坏了生产、生活环境,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在湘西州花垣县民乐镇,一些废弃的矿山随时有发生崩塌、塌陷等地质灾害的危险,威胁着山脚下的村民。但是由于搬迁资金等问题,目前村民们的搬迁工作还没有最后完成。该省人大环资委在娄底、郴州、衡阳等地调研也发现乱采乱挖矿产资源,已经造成了环境的极大破坏,形成了许多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地质灾害的防治
湖南省在与地质灾害斗争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力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杨顺泉告诉记者,目前,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主要以当地政府为主,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为了提高易发地质灾害区域内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每年各级政府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防灾技能普及工作。国土资源部门对发现的严重隐患点制定了点上防灾预案。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主任科员魏军才说,要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群众必须具备一定的防灾意识和技能。
2001年4月10日,保靖县复兴镇那甫村山体出现多条裂缝,当地群众随即上报国土资源部门。湘西州国土资源局与保靖县地矿局研究认为,近期可能形成滑坡。受威胁最大的向吉兵等三户11人进行了临时紧急搬迁。几天后,3万方土石滑下,3户11间房屋全部倒塌。由于搬迁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杨顺泉认为,目前地质灾害防治的有效办法是群策群防。去年,国土资源部门已经对全省34个县进行了地质灾害调查,查出了数千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对查出的各个隐患点都确定了日常监测人,初步构建了由点到乡镇到县市到市(州)到省的群策群防网络。
考虑到降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原因,该省从2003年开始开展了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魏军才介绍,去年开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已经走向正规。不仅通过媒体发布灾害预警消息,还通过手机短信群发防灾信息,提醒相关区域加强防范。去年6月23日,沅陵、安化等地正是提前收到灾害预警短信才提前组织群众疏散,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
现在的全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向更为科学化的方向迈进。记者从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国土资源、水利、交通、建设四个部门联合调研制定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这个规划正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地质灾害防治困难和发展探讨
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认为,目前,省财政部门每年拨发500万专项防治资金,但是全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这些资金肯定是不够的,很难谈得上治理。按照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应该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但是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这一规定往往难以落实。
湘西州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科科长张丰认为,目前地质灾害的防治投入严重不足,往往是成了灾才不得不救,很被动。一方面国家应该加大防治经费投入,另一方面要引进专家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评估,量力而行、有缓有急地对一些重点、危害大的隐患点进行适当治理。
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聂芳容认为,国家应该把地质灾害、山洪灾害防治纳入国家建设中来,纳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建设小康社会体系中来。各级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农村建房的规划,特别是在灾害易发区,要把规划农村建房形成一种制度,已经建好的房子,隐患比较大的国家应该出一部分钱鼓励农民改善居住环境。
国土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地质灾害防治还存在基层技术力量相对薄弱;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很多工程活动都没有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就已经动工。因为这些工程往往是招商引资项目和县市或者市州重点工程,国土部门执法往往遭遇尴尬。
针对矿山地质灾害日益加剧的现象,湖南省国土资源部门今年5月开始对开矿企业征收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王群说,征收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有利于限制开矿企业无休止破坏环境。如果企业没有破坏环境,这些备用金我们还是会返回的。同时,王群承认目前这一政策的推行很艰难。
聂芳容说,以前在矿区,虽然说也是执行谁破坏谁治理规则,但是老板们赚了钱往往跑了,后续的治理负担都丢给了政府。现在国家正在补这个窟窿,而且将来还会拿出一笔资金来补窟窿。政府出台规章征收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是形势发展需求,能够遏制开矿企业赚取暴利而把负担甩给国家的行为。
【编辑:邓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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