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3月29日讯 记者近日从湖南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为促进依法行政,省政府已经将《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等21件规章的修改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此前,省政府已经废止《湖南省科学技术拨款管理暂行规定》等22件规章,修改《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6件规章。
据了解,此次废止和修改的法规、规章大多制定于10年前,其中,有些规章的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或已被新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所代替,要明令废止;有的行政法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要宣布失效;有些规章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不一致,要予以修改;有些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要将处理建议送国务院法制办研究处理。这些法规已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成为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障碍。为促进依法行政,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确保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省政府先后发布第217号、218号、219号、220号省人民政府令,决定废止《湖南省科学技术拨款管理暂行规定》等22件规章,修改《湖南省农村合作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办法》等6件规章,并将《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产权管理办法》等21件规章列入省政府2008年立法计划予以集中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