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月15日讯 今日下午,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长沙闭幕。会议确认由全省15个选举单位依法选举产生的763名湖南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和平主持会议。
会议原则通过了省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稿),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原则通过了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通过了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报告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原则通过了关于设立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和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原则通过了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预备会议审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康生、周时昌、唐之享、谢佑卿、庞道沐、颜永盛和秘书长刘永寿出席会议。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甘霖,省高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康为民,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何素斌,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办事机构、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
现场 戚和平深情答谢
三湘都市报1月15日讯 “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是本届人大常委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今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戚和平满怀深情地发表讲话,感谢省人大常委会全体成员在过去五年所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取得的卓越成绩。
省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共制定、修改、废止和批准地方性法规116件。先后就义务教育法、农业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加大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力度,认真开展“三湘环保世纪行”、“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三湘农民健康行”等活动,监督实效进一步增强。依法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重大事项,本届共作出决议决定14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15人次。
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名单
批准任命:
陈绍纯同志为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启敏同志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爱民同志为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平同志为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胡波同志为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必达同志为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海波同志为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献明同志为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开学同志为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曾新善同志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