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0月9日讯 今天,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在长沙召开。这是《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施行之后的首次立法听证会,也是省政府第一次立法计划编制听证会。29位立法项目建议代表和20位公众代表应邀参与听证。
已于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政府重大决策要通过各种公开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实行公众参与,建设参与式行政、合作式行政,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必须依法实行公众参与。今年9月初,省政府法制办通过湖南日报、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网站等媒体发布向社会公开征集2009年立法建议项目的公告,同时向省政府各部门下发申报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的通知,社会各界反应积极。截至目前,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立法建议项目64个,社会公众提出立法建议项目27个,其中包括地方性法规立法建议项目40个,规章立法建议项目24个,内容涉及生态安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能源节约、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长株潭区域规划、产品质量监督、养老保险等方面。听证会对这些立法建议项目进行了热烈讨论。
听证会后,省政府法制办将对听证意见进行汇总整理、研究采纳,向省政府汇报,作为省政府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省政府2009年立法计划正式决定后,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法制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布意见处理和采纳情况,并向公众参与代表和省政府相关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