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12月1日讯 当前,县(市、区)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正在进行,市(州)人大、政府、政协换届选举工作即将开展。11月29日,省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通知》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肃领导班子换届中组织人事纪律的通知》的要求,进一步严明换届工作人事纪律,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风清气正。
通知指出,换届选举工作是全省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直接关系到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意义重大。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决防止“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坚决抵制请客送礼、打电话发信息拉票、拉帮结伙、串联拉票、贿赂选举等歪风。对换届期间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经发现,坚决查处,已经提拔的,立即从领导岗位上撤下来;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突击提拔干部的依纪依规严惩;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从严处理。
通知提出,省市要派出换届工作督查组,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党员干部群众通过“12380”电话和信访等途径举报的问题建立专办制度,确保查处到位。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选举工作中严重违反换届纪律问题预防不力、查处不严的党组织及组织部门负责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通知强调,要把思想政治教育贯彻于换届工作的始终。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自觉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换届选举期间,要教育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坚持以党的事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公正选人。对查处的换届期间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典型案例,要及时通报,以警示教育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