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4月29日讯 衡阳县大步推进农村低保工作,将农村低保对象由去年1万余人扩至今年的3.5万余人,月人均补助由30元提高到40元。
为大幅度扩面提标,县政府就农村低保工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对县级财政预算进行修改。县里加大财税征管力度,压缩一般性支出,禁止兴建楼堂馆所和购置小汽车等,从本不宽裕的财政资金中挤出钱来,用作农村低保专项资金。同时,乡、村两级不等不靠,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为弥补农村低保资金不足,县里还设立了农村低保基金,动员各界人士捐款,去年共收到捐款30余万元。
为了让有限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最需要保障的农村困难群众得到保障,衡阳县对农村低保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各乡镇低保专干与村报账员等乡村干部一道,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准确掌握一手资料。在此基础上,将拟享受农村低保的名单进行三榜公示,确认无异议后再报县民政局审批。为杜绝“人情保”、“关系保”,各村成立了低保工作民主评议小组,所有低保对象一律由民主评议小组评议认定。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民政局组成3个督查小组,对各地农村低保工作进行督查,对未按程序操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他们的做法,在不久前召开的全省农村低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得到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