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5月1日讯 长沙市今年中职将招生5万人,市教育局还专门制订“十条禁令”,坚决打击有偿招生等违规行为。这是昨日召开的长沙市2008年中职招生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
长沙市这几年一直在大力推行普职分流,去年全市中职教育与普通教育招生比例达到5.5:4.5,但同时仍有近10%的初中毕业生没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今年长沙市将进一步扩大中职招生范围,确保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稳定在90%左右,全市职业学校完成中职招生任务5万人。
长沙市教育局要求各校组织初中毕业生填报经统一安排的中职学校志愿,未经统一安排的中职学校不得进入初中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或组织考生报考,也不得以许愿的方式与学生签订所谓志愿协议。
此次下发的“十条禁令”为:严禁未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部门审核的招生广告对外发布;严禁以推荐生源为名,给予、收受、索要招生回扣;严禁招生学校违反市、县两级招生录取管理规定招收学生;严禁招生学校在迎接新生入校过程中乱抢乱拉生源;严禁招生宣传、咨询、迎新站违反城管规定摆摊设点,乱打横幅广告;严禁委托招生中介机构或学贩子招生;严禁招生学校滥发通知书;严禁佩戴标志不明、招生政策不清的人外出宣传与咨询;严禁利用未经审批的收费标准,合作、联合办学协议进行招生;严禁招生学校未经批准直接到初中学校组织生源,或招收初中肄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