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财经信息>内容
多家私募“吃罚单” 穿透式监管稳步推进
中国证券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7:02
中国证券报
2022年12月12日 17:02

  私募行业严监管“进行时”,穿透式监管稳步推进。截至12月11日,根据各地证监局12月以来的通报,包括百亿私募深圳万鼎富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万鼎富通”)在内的11家私募股权和私募基金公司因各自违规被开“罚单”。

  这11家私募公司主要涉及募新还旧、违规募资、拒绝现场检查、违规销售、披露信息不足以及登记备案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等一系列问题,分别被处以罚款、责令改正以及出具警示函等措施。业内人士表示,近年来私募行业发展较快,基金数量增多,行业自律管理任务艰巨,对各种违规“动作”保持常态化严监管迫在眉睫。

  百亿私募违规动作频频

  12月6日,深圳证监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查明万鼎富通旗下3只私募基金产品,开展具有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等特征的资金池业务,整体资金募集和收益分配上呈现募新还旧特征。

  具体来看,自2019年8月27日起至2022年2月16日,该公司管理的万鼎富通人和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称“人和一号”)、万鼎恒通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称“恒通一号”)、万鼎富通君行七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称“君行七号”)3只私募基金,全部投向和其正(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新余福昕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坤行五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坤行六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坤行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家合伙企业(以下统称:特殊目的实体)。

  根据监管披露的信息,上述3只私募基金的投资、收益分配均通过特殊目的实体进行集合运作。人和一号所募集资金自托管账户到账日至实际或计划退出日的期限为6至14个月,与底层投资标的投资期限不匹配,形成期限错配。人和一号、恒通一号、君行七号私募基金未按照投资标的的实际经营业绩或者收益情况向投资者分配收益,形成分离定价。

  根据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的信息,万鼎富通于2018年3月27日登记备案,机构类型显示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目前管理规模超过100亿元,备案在协会的10只产品中已有7只遭到清算,另有3只产品因未按时披露年报、半年报已显示信息报送异常,这3只产品正是通报中的人和一号、恒通一号、君行七号。

  对于上述违规事实,深圳证监局最终给出处罚意见,对万鼎富通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时任万鼎富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刘昊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多数因基础性违规吃罚单

  各地监管局12月以来披露的罚单显示,除万鼎富通之外,还有黄山振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山西龙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广州勤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兆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均因各自问题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另外,株洲广信兆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具体来看,黄山振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个别从事基金业务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向个别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现有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三方面问题被安徽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山西龙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蜂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分别因存在个别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的情形、拒绝接受现场检查被山西证监局和大连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

  广东证监局在12月8日“一口气”披露了对包括广州勤缘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勤缘投资)在内的5家私募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其中包括3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和2家证券私募。公开数据显示,这5家公司均为中小型私募,公司规模处于0-5亿元之间。

  这5家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中的违规情形涉及从业人员资质、资金募集、合格投资者、产品备案、内部风控等多个方面,而资金募集更是违规的“重灾区”。例如广州勤缘投资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活动中,存在两项违规情形:一是部分投资者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低于100万元;二是未及时向中基协报送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保持常态化严监管

  整体来看,上述公司大多数系中小型私募,而随着私募行业整体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不少中小型私募因出现基础性违规“动作”而被处罚。

  华林证券资管部董事总经理贾志表示,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的周期较长,投资收益不稳定,部分机构出现承诺收益、募新还旧以及期限错配、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等行为,而这些正是监管重点打击的违规行为。

  百嘉基金董事、副总经理王群航表示,对私募行业保持常态化严监管,既需要对于违规募资、内部制度不健全以及不配合现场检查等基础性违规“动作”给予及时打击、“打早打小”,也需要私募公司“从小处着手、把小事干好”,努力规范自身行为,才能为投资者创造更安全的收益。

【编辑:黄诗立】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 [京ICP备0500434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