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8年10月2日)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意见》(中发〔2008〕14号,以下简称《中央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领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总结我国发展实践,借鉴国外发展经验,适应新的发展要求提出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中央决定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这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改革开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
推进科学发展,实现后发赶超,加快富民强省,是湖南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改革开放30年来,尤其是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时代眼光、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谋划湖南发展,提出了推进“一化三基”、实现“两个转变”、建设“三个强省”、守住“四条底线”等关系全局、关乎长远、关联根本的战略思路,并紧紧围绕这些思路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经济社会有了较快的发展,具备了科学跨越和后发赶超的有利条件,但仍然面临追赶的巨大压力。当前,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处于转型的关键时期,发展中存在诸多突出矛盾和制约因素;发展方式比较落后,增长方式仍然粗放,发展质量有待提高;全省人民思富思进思变的愿望更加强烈,改善民生、维护民权的要求更加迫切。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着尤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央意见》和胡锦涛同志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解放思想、抢抓机遇、破解难题、科学跨越的重大举措,积极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为加快富民强省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政治基础和组织基础,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准确把握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富民强省新跨越,组织全省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湖南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全省人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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